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nsfc)与比利时弗兰德研究基金会(fwo)双边合作协议及后续达成的共识,2024年度双方将继续共同资助合作研究项目,促进两国科学家开展合作与交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项目说明
(一)资助领域和申请代码
数学和物理、化学、生命科学、地球科学、工程与材料科学、信息科学、管理科学、医学。申请代码1须根据研究内容选择对应的申请代码,建议选至最末一级。
(二)资助规模
拟资助的项目数量为12项左右。
(三)资助强度
中方资助强度为不超过200万元/项(直接费用),包括研究经费和国际合作交流经费等。fwo向比方科研人员提供相应资助经费。
(四)资助期限
资助期限为3年,申请书中的研究期限应填写2025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
二、申请人条件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管理办法》和双方达成的共识,申请本项目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中方申请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应作为负责人正在承担或承担过3年期(含)以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二)比方申请人应符合fwo对本国申请人的资格要求,并按照要求向fwo提交申请,比方指南详见: https://www.fwo.be/en/fellowships-funding/international-collaboration/extra-european-research-projects/bilateral-research-cooperation-china/。单方提交的申请将不予受理。应比方请求,中方申请人和每个国内合作单位(如适用)的1位合作者需要在2024年5月22日前在比方网站https://fwoweb.fwo.be/上完成注册。账号申请流程需要24小时,建议尽早完成注册。
(三)合作双方有良好的合作基础,项目申请应体现强强合作和优势互补。
(四)更多申请人条件的详细说明请见《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
三、限项申请规定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包括组织间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和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本项目属于组织间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申请人申请时须遵循以下限项规定:
(一)申请人同年只能申请1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
(二)正在承担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的负责人,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本项目。
(三)本合作研究项目不计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合计限2项的范围。
(四)《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中关于申请数量的其他限制。
四、申报要求
项目申请书采取在线方式撰写,对申请人具体要求如下:
1.项目申报指南、申报方法及注意事项详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网站,网址:https://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34/info92027.htm
2.申请人在填报申请书前,应当认真阅读本项目指南和《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中的相关内容,不符合项目指南和相关要求的项目申请不予受理。
3.申请人须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https://grants.nsfc.gov.cn/),在线填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申请书》(以下简称“中文申请书”)。具体步骤如下:
(1)选择“项目负责人”用户组登录系统,进入后点击“在线申请”进入申请界面;点击“新增项目申请”按钮,进入申请项目所属科学部选择界面,点击“申请普通科学部项目”进入项目类别选择界面。
(2)点击“国际(地区)合作与交流项目”左侧号或者右侧“展开”按钮,展开下拉菜单。
(3)点击“组织间合作研究(组织间合作协议项目)”右侧的“填写申请”按钮,进入“合作协议”界面,在下拉菜单中选择“nsfc-fwo(中比)”,然后按系统要求输入依托基金项目批准号,通过资格认证后即进入具体中文申请书填写界面。
4.预算编报要求。申请人应当认真阅读《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申请须知中预算编报要求的内容,严格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177号)》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编制说明》的要求,认真如实编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
5.申请材料要求。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无需报送纸质申请书。附件材料包括:
(1)比方合作者向fwo提交的英文申请书全文副本。该英文申请书应由合作双方共同撰写,并与中文申请书基本内容保持一致。
(2)合作协议(协议模板见附件)。中比双方申请人须就合作研究内容、交流互访计划及知识产权等问题达成一致,并签署合作协议。
(3)中方申请人和依托单位须遵守国家关于“病原微生物”“伦理和生物安全”“人类遗传资源管理”等有关规定,数据与相关材料的收集、管理和交换须严格遵守两国有关法律和规定。涉及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的项目申请,应随申请书提交依托单位生物安全保障承诺(附扫描件)。涉及人和动物的研究须严格遵守患者知情同意和相关伦理等问题的有关规定和要求,须提供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单位伦理委员会的审核证明(附扫描件)。
未按要求提交以上附件材料的项目申请将不予受理。
6.项目申请接收:请申请人于2024年5月15日前在系统中提交电子版申请书及附件材料。
未尽事宜,请与科学技术研究院国际科研合作办公室孟庆权联系,电话:67507192,我们将热忱为您服务。